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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须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点击量:70246

1、本馆采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读者入馆后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阅览书刊,借阅图书需凭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证借还图书;读者离开图书馆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3、图书馆是公共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书库。

6、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9、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0、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并给予处罚。

12、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