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馆动态 >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举办通借通还协议书签订仪式 暨通借通还业务人员培训班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举办通借通还协议书签订仪式 暨通借通还业务人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5-18   点击量:1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建立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文件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十三五”期间建设规划,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中,为实现文献资源的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构建书香社会,呼伦贝尔市将全面实施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和水平,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协调市、区、县级公共图书馆逐步扩大全市通借通还服务范围。2018年5月18日上午在市图书馆五楼会议室举办通借通还协议书签订仪式暨通借通还业务人员培训班,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市图书馆馆长张承宏、副馆长敖卫东、海拉尔区图书馆副馆长伊力奇、陈巴尔虎旗图书馆馆长杨海泉、鄂温克旗图书馆副馆长博人及各馆的技术骨干,共计22人。

首先,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馆长张承宏主持签订仪式,首批参加“通借通还”协议的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海拉尔区图书馆、陈巴尔虎旗图书馆、鄂温克旗自治旗图书馆共同签订《呼伦贝尔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协议书》,本协议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运行。随后,举办通借通还培训班,由市图书馆辅导培训部主任琳良宣读《读者借阅规则》、《读者卡借阅积分管理办法》、《通借通还服务规则》等征求意见稿,并对前一周到三个馆的实地考察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市图书馆技术部主任柴玮为学员们讲解通借通还的实际操作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的人员与市图书馆的两位讲师进行了现场问答,对一些现存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

此次活动不仅签订了《通借通还协议书》,还有望将呼伦贝尔地区公共图书馆的《读者借阅规则》、《读者卡借阅积分管理办法》、《通借通还服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统一,现已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旗市区图书馆,此规则将取消过期图书罚款等规定,启用借阅积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免费服务,激励读者借阅,激发读者积极参与图书馆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